申請?zhí)厥忾T診人員請根據(jù)申辦病種按下列資料進行申報:
1、 原發(fā)性高血壓(屬于高度危險組和極度危險組);
2、 糖尿病伴病發(fā)癥;
3、 肺源性心臟;
4、 慢性活動性肝炎、肝硬化;
5、 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(活動期);
6、 重型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;
7、 再生障礙性貧血;
8、 重癥帕金森氏病;
9、 慢性心里衰竭(除外肺源性心臟病導致的慢性心力衰竭);
10、 癲癇
提供近期三個月內有效住院病歷復印件(加蓋公章),或將表格填好送到領表處加蓋公章后到指定醫(yī)院進行體檢(體檢費用自理),自體檢之日起15日后持社會保障卡到領表處查看審批結果。
11、
腫瘤患者的放療、化療(包括白血病需繼續(xù)化療著)
提供病歷及門診放療或化療的治療方案(加蓋公章)
12、
腎衰竭患者的透析治療
提供近期的門診透析記錄單(加蓋公章)
13、
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
提供器官移植的住院病歷復印件(加蓋公章)
14、 支氣管哮喘(年有住院記錄者)
提供本年度住院病歷復印件(加蓋公章)
15、 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療術后(需長期藥物治療者)
提供介入時的住院病歷復印件(加蓋公章)
16、 心臟瓣膜置換抗凝治療
提供瓣膜置換時的住院病歷復印件(加蓋公章)
17、 精神分裂癥;心境障礙(情感性精神障礙)
提供病歷資料以及制定醫(yī)院(蘭大二院精神科、市第三人民醫(yī)院)指定專家出具的診斷證明或近期三個月的住院病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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